在市纪委书记在县区调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座谈会上汇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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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纪委书记在县区调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座谈会上汇报(全文)

        根据此次调研精神,现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如下。

        一、十九大以来政治生态发生的可喜变化

        十九大以来,纪委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地方政治生态的“护林队”“护林员”,我们始终牢记责任担当,认真按照中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正本清源、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良好政治生态为**保驾护航。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县域政治生态发生以下四个可喜变化。

        两个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县委主动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出台《党委谈话函询工作办法(试行)》《纪委向同级党委(党组)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试行)》等文件,强化制度约束,切实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小落细。县纪委监委从严监督执纪,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交办提醒制度,2021年以来向各县级领导发送反馈提醒函X份;
坚持县委常委、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度,每年2名县委常委和4名部门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
        党风政风民风一体好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十项规定其实施细则,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入手,持续整治违规公款大吃大喝、收送红包礼金、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奢靡之风、享乐主义以及“一门多牌、满门是牌”“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专项监督检查*轮,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人,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人。

        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坚持减存量、遏增量,聚焦“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重点人,聚焦教育卫生、扶贫民政等重点领域,聚焦招投标整治、建筑和房地产领域乱象治理、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砂石领域乱象整治等,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件*件;
处置问题线索*件,立案*件*人,结案  件,其中党纪处分*人、政务处分*人、双重处分*人;
留置*人、移送审查起诉*人,严肃查处了*等典型案件,案件查办数和信访举报数连续实现“一升一降”,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基层基础不断夯紧夯实。紧盯基层治理,大力实施“小微权力”规范化管理系统工程,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法治化管理、公开化管理、阳光化管理“四化”管理,探索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村级“阳光晒权·述责述廉”制度,在全县推广“六手印记”“六到村组”“六联三治”等特色做法,其中*做法先后被《人民日报》《四川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基层治理井然有序。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下大力气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治理,在县乡村三级同步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教育助学、医疗卫生等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有效做法赢得群众的普遍点赞。

        二、存在问题

        通过巡视巡察、信访分析、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和社会评价等多方面情况的梳理研判,我们发现县域政治生态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不够平衡。基层落实“两个责任”“说得多、做得少”的问题较突出,个别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简单将上级纪委安排的工作全部甩给本单位纪委书记做,甚至有的单位班子成员认为只要是上级纪委安排,不管是谁牵头都应该由纪委书记完成。基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在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畏难情绪,大多采用建立台账、口头提醒等方式,缺乏有效的实质性手段。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一些单位自认为是业务部门,放松了政治学习,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
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弱化、纪律意识淡薄,恣意妄行,引起干部群众反感(如*);
有的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相关制度规定,涉及人、财、物、工程项目等重大事项决策没有实行票决制(如*)。

        (三)是“四风”问题纠而不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大大减少,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有所抬头,有的领导干部官僚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只唯上不唯下”,存在长官意志,安排工作只图上级满意,不考虑工作实际。督查检查过多过滥、过度留痕,滥用属地管理等问题仍然存在,基层干部“减负”没有真正落实好,干部职工“5+2”“白+黑”现象仍是常态,准时下班甚至成为一种奢侈。同时,容错关爱呼声较高,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环保领域一线的干部,承担了大量的工作,但往往因为细小的工作失误被追责问责。(如*)

        (四)是“三不”机制推进不够有力。我县案件查办数量由2013年的*件增长至2021年的*件,不敢腐的震慑基本形成,但是不能腐的笼子还未扎牢,不想腐的自觉还远未形成。一方面,在“不能腐”上措施不够有力,监督不够精准,存在人情干扰、力量薄弱、方式方法、工作统筹、建章立制等五个困境。另一方面,在“不想腐”上方法不够多样,教育预防多以“灌输式”为主,停留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常规手段上,针对性、深入度和震慑度不足,未取得入脑入心的结果。

        (五)社会评价形势不容乐观。2019年虽然我们在全力推动社会评价工作“回暖升位”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还是存在着很多影响干部群众满意度指数的问题。(如在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上还存在各自为战现象,宣传方式不灵活、效果不明显;
又如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解决进展较慢。对城市市政建设、交通改善、砂石改革等问题,相关部门虽然也在扎实工作,但成效不显著。与去年同期比较:非法融资债务化解问题依然突出,城市市政建设影响市民出行、影响商铺经营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砂石供应和价格稳定问题也未得到有效解决;
再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而不绝。近年来,我县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呈逐年居高不下,*年查处群腐类案件*件,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屡禁不绝。)

        三、对策建议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上发力。建议上级纪委加大对县级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探索建立县级领导履行主体责任自评、报备、考核机制,督促扎实履行“一岗双责”。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对下级纪委以上级纪委考核为主的机制,破解基层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切实督促纪检监察组织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着力。建议每年紧盯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低保五保、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一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充分发挥“一卡通”专项治理的成功经验,强化重点专项治理,不求多,但求精,做到“治理一个,净化一片”。

        (三)是激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上用力。纪检队伍要有活力,关键在“进口严”和“出口畅”。建议把纪检战场作为干部培训的一线,注重在乡镇纪委书记成长上下功夫,定期向县委推荐优秀的纪检干部,争取每届都能成长一批;
注重拓宽向外交流渠道,推荐工作业绩优秀、有专业特长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交流到部门任职;
注重建立内部交流机制,鼓励机关纪检干部到乡镇任职,交流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到机关工作。同时,针对从检察院转隶的原检察官待遇未得到保障的问题,纪检干部与政法部门干部酬劳差异的问题,监察官制度是否实行的问题,建议尽快自上而下实行监察官制度,充分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的理念,在基层继续担当、摸索创新、实干苦干,当好“护林员”,积极推动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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