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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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文)


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机关党建工作弱化等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着力提升全局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机关党建“灯下黑”、党建工作弱化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党建责任,夯实工作基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实党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引领助推中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一)治理范围

局属各党支部

(二)治理重点

1.开展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党组书记重视不够,抓党建“主业”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机关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支部书记具体责任不落实,党建与业务工作、中心工作脱节等问题。

2.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制度执行不到位,以行政会、业务会代替党员大会,以业务工作代替主题党日活动,以日常学习、工作安排代替上党课等问题。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重大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奉行“好人主义”等问题。组织生活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枯燥,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等问题。

3.开展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悉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党组织不健全,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学习不经常,党的知识理解不深不透,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不强,存在党建工作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

4.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学习教育不认真、教育方法缺乏创新,教育效果不佳,党员担当意识不够,示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5.开展保障机制不健全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未设立党建工作机构,未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党员活动阵地不够标准等问题;
党务公开不及时,党务档案不健全、不规范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查摆(2021年X月3日—2021年X月31日)。

局党组要对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查找问题;
对照2020年度党建述职评议自查和上级点评反馈的问题;
对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全面查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台账》。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X月1日—2021年X月31日)。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局党组要指导、督促下属机关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开展治理工作,推动机关党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X月1日—1X日)。局党委(党组)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缺补差,建立长效机制。对制度缺失的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要加强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深刻认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组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工作责任、组织专门力量、细化工作任务,使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好工作结合。局属各党支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队伍,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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